循环信用,多少人在用?
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大多数是被“先消费,后还款”所吸引,然而,信用卡最大的特点是循环信用,但这一功能有多少持卡人使用过呢?
中国信用卡论坛进行的关于使用循环信用的一项调查显示,57%的持卡人没有使用过信用卡的循环信用功能,由于该论坛的注册客户大多是用卡老手,所以可以猜想更少的持卡人使用了这一功能。
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无担保贷款,信用卡用户可以依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为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含)以上款项,剩余未付金额就可以延后付款。循环利息的计算方式,是以上期对账单的消费金额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以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如果在当期对账单到期还款日前还清当期应还金额,则无需支付应付账款自记账日起至当期到期还款日止的循环利息。
最低还款额是指使用循环信用时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一般包括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预借现金交易款、前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以及费用和利息。
例如,王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
4月5日银行为王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本月账单周期王先生仅有一笔消费——3月30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王先生的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最低还款额”为5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王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1) 若王先生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款5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 0元。王先生所享受的免息期是从3月30日到4月23日共计24天。
(2) 若王先生于4月23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5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 87元。
具体计算如下:
5000元 X 0.05% X 24 天(3月30日——4月23日)+(5000元-500元) X 0.05% X 12 天(4月23日——5月5日)=87元。
(3)若王先生在4月23日前,还款金额并没有达到500元的最低还款额,而只偿还了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需要付出的利息为:循环利息+滞纳金=109.4元。
循环利息具体计算为:5000元 X 0.05% X 24 天(3月30日——4月23日)+(5000元-100元) X 0.05% X 12 天 (4月23日——5月5日)=89.4元。
滞纳金具体计算为:(500-100)X5%=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循环利息是要按月计收复利的。而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前的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时,银行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当期滞纳金。
显然,循环利息是信用卡业务最可观的一块收入。用户使用了循环信用,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循环年利率将高达18.25%(银行一年短期贷款利率为5.31%),扣除运作成本、利息支出及一定的坏账准备,信用卡业务的利润率仍然在8个百分点以上。可以说,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银行业再没有其他任何一项稳定、传统的银行业务能像信用卡一样存在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持卡人不使用循环信用的原因。在国外,许多信用卡持有者最终因为循环利息而被迫宣布破产。
然而,循环信用毕竟是一种方便的个人短期贷款工具,如果每期还款额控制得好,其利率并不比银行一年期商业贷款利率高多少。当现金和存款不够偿还消费账单时,使用循环信用分期还款,便能充分享受信用卡这一理财工具“先消费,后还款”的特色。
原文刊登于《消费日报·新消费周刊》200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