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变成DIY
质量问题累坏珠江绿洲业主
质量问题累坏珠江绿洲业主
装修质量差
修补工作烦
李女士对记者说:“我是珠江绿洲一期的业主。去年12月底,珠江绿洲通知我们收楼。当时很多业主来看自己的房子,看到的情况却让我们大失所望,室内装修情况与样板间的装修效果相差太远。墙面上裂缝不少,一看就是瓦刀没有抹平——这位瓦工估计醉了二两小酒干的活。踢脚板到处是缝,看来开发商把‘小强’的住所都顺便预备好了。从今年年初,我就以书面形式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得到的答复是过年后立刻维修。装修工程是珠江绿洲包给韩建集团做的。过完年,墙倒是重新刷过了,但我估计在供暖季节结束后又会出现大大小小的裂纹甚至是裂缝,因为我已经发现厨房门上方新刷的墙又开裂了。”
“主卧铺好的木地板拱起好多处,人走在上面吱嘎吱嘎响。下面还有几个空鼓,脚一踩上去边缝就哗地一下开了。我就地板的问题跟工程部谈了四五次,要求他们返工。工程部的负责人说觉得不合适可以给修,那些工人居然有脸指着那么烂的地板说是在允许误差之内,说我看走了眼。后来我急了,把他们的负责人打电话叫来,当着众人的面拿靠尺测量了一下,弯曲多达1.2厘米,他们在事实面前无话可说了,只好乖乖给我修。但他们只拿腻子糊缝,那哪能糊得住呀。几乎每家都有地板的问题,听说由于去年抢工期,工人在铺地板之前地面没有做好找平就铺了,结果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不想退房,不想再去费尽周折地买一套新房,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很好地修理房子。不过从目前的修理结果看,修了也没有什么太好的结果。地板换了,一样起翘,因为本身的质量就不怎么样。卫生间倒坡修理了两次,照样有存水的地方,而且不断有新问题前赴后继地涌现。”
“我向开发商反映问题,一般是得不到及时维修的,总要三催四等。如果你打电话到物业,他们经常会‘好心’地提醒你自己打电话到工程部,说是他们也是要打电话找工程部的,不如省了这道程序。反反复复,一再填写维修单,现在老公已经可以很专业地把问题按不同的工种分门别类地列出来,自己给工人打电话了。我现在的手机里,有物业、韩建调度,地板维修、楼层维修负责人,包工头、刷漆工人的电话。每周末就给他们打电话,催他们派人给我修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行就吵、闹,甚至谩骂,能用的招数都用上了。和朋友自己找人装修相比,我们的精装修无论从人力、时间、金钱上付出的一点都不少,相反,却多了一肚子气。”
事实上,很多装修问题是不能够“修”好的。有业主认为,现在开发商的策略就是,大家要修,没问题,找个工人来应付一下。没修好?没关系,再来。对开发商而言,成本不大。可是对有工作的业主而言,却很难经得起这么折腾。即便有时间,心理上也疲了。
“当初老公为选套如意的房子,东奔西跑很是辛苦。珠江绿洲是耳熟能详的房地产商品牌,‘地产航母’、‘南方大鳄’——地球人都知道。媒体上的广告铺天盖地,‘优质’、‘诚信’、‘园林’的字眼儿目不暇接。看看绿洲的户型不错,又是精装修,可以节省精力,免得自己装修受折磨,两个人十几年的积蓄花进去,如今看到新家的感觉怎样呢?上当!累!烦!我和老公是租房住的,这个月租期就要到了,退房是不可能的,现在只想尽快搬进去。”李女士无奈地说。
装修标准变更
开发商是否欺诈
在珠江绿洲业主联盟2003年11月递交的“关于珠江绿洲家园若干问题的紧急反映函”中,记者看到了业主们对珠江绿洲破坏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规定的履约标准的行为表示出强烈的不满。
函中指出,2003年1月,开发商更改了样板间装修标准,推出装修材料标准与装修工艺标准都远远不及售楼处D户型样板间的2号楼5层A西、A东实体样板间,并表示要取消曾在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承诺的三种装修组合方案及二次装修方案。
3月,经过改造的2号楼5层A西实体样板间露面,开发商美其名曰“提高标准”,却隐去了所有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除美标牌洁具),而以“同等档次”为由搪塞。
8月,在未告知业主们的情况下,又擅自更改实体样板间,将前期业主们所签合同的交楼标准2号楼5层A西实体样板间严重毁损——橱柜被拆除,墙面、地面等均被损坏,又推出2号楼6层A西样板间,作为交楼标准。
在实际装修中,除了洁具以外,所采用的材料品牌均与样板间、售楼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不相符,而且开发商以前给业主们作为交楼标准的“珠江绿洲家园样板间D户型室内装修材料明细表”及目前的实际交楼标准“珠江绿洲家园交楼标准装修材料表”,对比差别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后者其中第17项卧室地面写的是实木复合地板,来自“广州嘉耀木业”,没有写品牌,备注写的是进口。有业主通过网络等手段查出,广东只有佳耀木业,而且只生产刨花木。
业主联盟执委之一的张运庆先生认为,由于样板间已经被开发商拆除,业主无法按照标准验楼、收楼,这是开发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记者多次联系珠江绿洲公司,总机人工服务系统均无人接听。
本报将继续关注珠江绿洲家园市政规划路纠纷和装修质量事件的进展。
开发商遭遇信任危机
——精装修纠纷透视
姜泓
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许多楼盘都是精装修房。提倡精装修的原因之一是针对充斥大街小巷的“马路施工队”;二是开发商集中采购,可以用同样的价格选择优质材料;三是与毛坯房相比,能够为购房者节省大量时间,减少精力和财力的浪费。此外,精装修房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投资价值,真正实现即买即住,即租即收益。
然而,在购房者接受精装修的同时,矛盾也随之产生。目前精装修楼盘投诉已经占到整个房地产投诉比例的30%以上,成为继物业管理之后的又一大热点,购房者的斗争矛头也由装修公司转向开发商。
购房者对精装修房的投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装修条款中有关材料及其标准的描述不清引起的矛盾。如合同在装修材料的说明中用“高级瓷砖”、“进口洁具”等字眼儿,而没有量化。有些即便标明品牌,也没有写清具体型号,而同一品牌有不同档次的产品,比如同是美标洁具,市场上在售产品中有千元左右的,也有上万元的,差别巨大。如果合同中不标明,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很高的心理预期。这类问题,往往造成开发商同购房者之间互相扯皮。据统计,这方面的精装修纠纷约占投诉的30%—40%。
另一方面是施工质量问题,这方面引起的精装修纠纷约占60%。目前,精装修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执行的仍是建筑规范,检测方法还停留在“目测”、“手摸”等,而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装修很难完全工业化生产,装修工人又没有持证上岗,多数为手工作业,难以保证质量,开发商容易“赶工期”,也造成同一楼内每套房子的装修质量都不同。
造成精装修纠纷不断的根本原因在于精装修房市场缺乏统一、明确的行业标准。缺乏标准带来的是装修质量水平的不可控制,并进一步带来产品质量的下降,然后直接导致市场认可程度的下降,连锁打击无疑是相当大的。
从今年3月15日起,上海市开始执行新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在1999年颁布实施了国内第一部住宅装饰装修地方验收标准,主要对地板、门窗、吊顶、浴室等住宅装修各个施工环节制定了验收标准,该标准是推荐运用,而新标准则属强制执行。新标准强调,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装修工程不符合验收要求,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新标准首次把室内空气质量列入装修验收项目。
原文刊登于《消费日报·新消费周刊》200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