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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

       印度洋海啸给一直火热的东南亚旅游以重创,同时也提醒出游者:“你买旅游意外险了吗?”
       零点调查公司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三地的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旅游者当中购买旅游意外险的仅占三成左右。

海啸警示:旅游要加双保险

本报记者    姜泓

意外险近期热销

       元旦期间,记者的朋友王先生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到北京怀北国际滑雪场的项目。除了相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外,王先生还给自己买了滑雪场人身意外险,每人每天10元,可以得到最高达3.3万元的赔付。王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几年他出去旅游,从来没有想过给自己买旅游意外险,而在2004年,“法国巴黎机场的候机厅塌了,北京人在云南石林车开到水里,东航摔了飞机,这几天印度洋海啸又死了那么多人,老出事儿,现在我出门玩心里都不踏实。”王先生这样解释自己买保险的原因。
       刚从海南旅游回来的何先生告诉记者,他原先准备和家人在元旦去新马泰度假,发生海啸后,为安全起见,他转向内地游,参加了海南豪华游。尽管是特价团,豪华双飞五日游只要1230元,何先生给自己一家三口全部购买了旅游人身意外险和航空意外险。
       记者就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情况咨询了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国内部的武先生。他介绍,此次印度洋地震海啸和随后可能发生的疫情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出境游市场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已经签了合同元旦出游的游客不是要求退团,就是转移旅游目的地,海南、昆明、桂林等国内经典线路成了游客转移的重点,其中与东南亚同样有海岛、阳光、沙滩的海南成为最佳替代线路,报名人数急剧上升。武先生表示,据他了解,境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一般低于5%,最近,游客自己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比例已经有了提高。
       记者又向几位平安寿险、友邦寿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咨询,他们都表示,最近购买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数量有了大的增长。各大寿险公司和部分财产险公司都早已推出了境外旅游的意外险,保费从10多元到数百元不等,保障范围包括在境外人身意外身故、医疗费用补偿、个人财产损失等,甚至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公司更推出了全球紧急救援帮助项目。

图侥幸不买险

       2001年9月1日,《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正式推行。如果游客在出发之前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一旦在旅途中发生意外,属于旅行社责任的,游客即可获得双份的赔偿;即使是属于游客自身的责任,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目前,国内游的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至30万元,境外游则为30万元至50万元。在此项规定执行的三年中,虽然出游的人数日渐增多,但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却大幅减少。全国“假日办”的有关资料显示,在去年春节期间,全国旅游者达6329万人次,但单独购买旅游意外险的人寥寥无几。
       在旅行社的报价单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明确开列的。因此,不少游客便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游客发生意外的保险责任。而实际上,责任险和意外险是两回事。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游客一旦由于旅行社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对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很多旅游者并不清楚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内容,以为自己出了什么事都可以由旅行社或保险公司赔偿。其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自由活动时间发生的意外,旅行社概不负责;在观赏景点途中,导游有过提醒,游客出了意外也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即使是符合旅行社责任险规定条款,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也是十分明确、十分复杂的,许多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都是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这部分风险,只有借助于个人意外保险才能化解。
       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中心马先生向记者坦言,由于旅游意外险不属于强制性购买险种,旅行社一般不会主动向游客推荐购买,尤其是财产险,为的就是“避嫌”,以免游客以为旅行社趁机赚钱。而大多数游客对购买旅游意外险无动于衷,甚至认为“不吉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旅游意外险难以推行,首先是绝大多数游客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旅游中风险的认识不足,心存侥幸;其次,旅游意外险保险期限短,保费少,保险公司重视程度不够。全国每年游客中选择自助游的比例大约占到80%,而旅游意外险的销售渠道主要局限于旅行社代理,这也是其销售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旅行社按国家规定为自己投保了责任保险,转嫁了自己的责任风险,对旅游意外险的重视程度显然不足。

登山出事不赔

       近日,北京一对新婚夫妇在四川登山时遭遇雪崩,妻子侥幸生还,丈夫和当地一名向导遇难。随着户外探险活动在国内的日益兴盛,因此产生的事故也逐年增多。然而,无论哪种意外险,对于潜水、攀岩、登山、漂流等出险意外率较高的探险活动项目,保险公司都会将之列为免责范围。
       在国外,保险业的参与已经成为高风险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出事,相关救援费用等都会由保险公司分担。而国内户外活动爱好者屡屡遭遇拒保,一方面是因为这一领域出险率高,风险难以控制,费率也难以计算,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出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考虑,对此类产品的控制也比较严格。

如何购买旅游保险

       随着旅游热的兴起,旅游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游客更加注重购买相关的旅游保险以分散风险。从2001年9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不再强制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为了获得更为完善的保障,建议游客可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或通过旅行社与保险公司联系,按各自需要投保旅游保险。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涉及旅游的保险条款多达几十种,游客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组合。一般游客出游应购买4种类型的保险:
       一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游客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目前很多游客出险后往往忽视了自己已经处于保险状态中,因此,消费者在乘坐车船旅游时,一旦出险应立即到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是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这类保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抢丢失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死亡、残废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对于参加探险游的游客,最好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买10份保险。保险期限从游客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和景区时起,直至游客离开景点和景区。
       对于出境游的旅客来说应购买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的救助。
       其中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加以约束的强制性保险,游客在跟随旅行社出游时,一定要明确自己应获得的保险权利。

原文刊登于《消费日报·新消费周刊》2005年1月7日

本文作者: 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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